漯河两处ldquo临时停车场rdq
00:26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道路通行质量,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近日,市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全警动员,在市区多处开展整治乱停乱放专项行动,此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违停致堵、违停致乱、违停致诉、违停致险”等违法停车行为。崂山路全段 日前,有市民反映崂山路路段不少车辆在路中随意停放,给市民出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为落实群众反应情况,接到群众反映后,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违停治理中队中队长张洋第一时间带领队员到达现场。 经查看,崂山路全长米,道路两侧及周边有多处临街门市和住宅小区,交通吸引力强,人、车流量大且机非混杂,由于东侧道路施工,不少车主直接把车停在路中,拥堵情况时有发生,原本的4车道变为狭窄的2车道,俨然成了“临时停车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违停治理中队立刻组织警力多措并举,针对崂山路全段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并对违停车主进行劝导教育。 整治前VS整治后 人民路昌建广场 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用标志标线或绿化带分道施划,为的是保障双方路权,让车辆能各行其道。可在昌建广场商圈附近也出现了一处“临时停车场”,电动车占压非机动车道现象严重,阻碍了来往行人、非机动车辆正常通行。更有甚时,来往的非机动车被“逼上”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大大增加了安全隐患。不仅市民安全不能保证,连附近商户也叫苦不迭。由于非机动车道被占,不时有车停、有车走,原本不宽的道路就更难以通行了,很多非机动车被逼到外侧的机动车道上,再加上附近有一个公交站点,有公交车停靠时,非机动车就只能在马路左侧骑行,十分危险。 “我每天都骑电动车上下班,就因为非机动车道被占,不得不冒险骑上机动车道,万一出了事故,可能还得我自己承担责任。前几天还因此差点儿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现在每次走到这儿都感觉很不踏实。”刘女士如是说道。 规范道路环境,9月25日,秩序管理示范大队人民路中队组织警力对乱停乱放现象进行全面治理,告知占道停放车辆者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并将这些“临时停车场”打上黄色网格线,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在整治过程中,对违停驾驶者在场的,进行批评教育后,要求将车辆驶离现场;对驾驶者不在场的,通过拍照固定证据后对车辆进行拖移。 整治前VS整治后 小贴士 什么是黄色网格线?黄色网格线的正确名称为网状线,是一种地面交通指示标志,黄色方形边框,内有交叉网格状线条。黄色网格线是禁停标线。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部分规定:黄色网格线,用于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的区域,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交通堵塞的交叉道路、出入口及其他需要设置的位置。 截止目前,执勤民警共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余张,依法拖移违停四轮车11辆,二轮电动车70余辆。 对于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专项工作,漯河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示范大队会继续深化路面管控强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旨在将文明出行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市民,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市区道路环境更加文明有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来源:漯河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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